香港至澳門托運條款:
- 所有快件必須如實申報,並不在敝司「拒收物品」之列,否則因此引起的經濟及法律責任,由客戶自行承擔。
- 貨件收費按下列準則:
- 實重輕而體積大的貨樣按體積重量計算:長 x 闊 x 高 (cm) / 6000 = 重量(KG) 。
- 運輸費以國際標準計算,不足1公斤亦按1公斤計算。
- 計算重量以敝司過磅重量為準,客戶收貨時請確認無誤後,方作簽收,逾後不能追討。
- 如因敝司過失造成貨件丟失或損毀,除扣除運費外,按運費三倍賠償,最高賠償限額為:文件HK$300/次,包裹HK$1,000/次。
- 客戶如需索取賠償,須於發貨日起計15天內發函敝司,逾期恕不受理。
- 如因貨物的內、外包裝不符合規格,而導致貨物損毀或相關情況時,敝司將不作賠償,並將不會承擔因此引起的經濟或_相關法律責任 。